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7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颜色通知|2017年湖南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讯息发布

[复制链接]

62

主题

90

帖子

418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41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4-10 11:11: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取得省统考专业合格资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有关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我省将于2017 年1 月17 日前公布各专业类别的省统考合格资格线,并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
上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不另行发放合格证)。
2.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省属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在湘部属高校美术类专业、省外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省外民办高校(上海视觉艺术学院除外)和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公办二本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指以素描、色彩、速写等为主要考试内容的美术类专业)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设点组织校考的高校(专业)在湘招生录取时,直接使用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招生学校不得组织湖南考生参加校考。上述高校(专业)以外的,可在我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也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3.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摄影摄像类等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统一考试术科考试大纲》(见〈湘教考命字[2016]1 号〉,可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查看),服装类(职高)考试内容以省教育厅即将印发的《2017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为准。
取得省统考专业合格资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有关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我省将于2017 年1 月17 日前公布各专业类别的省统考合格资格线,并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
上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不另行发放合格证)。

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考试科目及分值
类别
考试环节
考试科目
分值





笔试
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
120分




影视作品分析
100分






自我介绍
10分




面试
命题演讲、材料评析或命题创意
40分







回答考官提问
30分




播音与
笔试
普通话基础知识及其综合运用
50分



主持艺
面试
形象气质与才艺展示
100分
术类


语言能力与主持潜质
150分







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编导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 年12 月31日报到缴费,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娄底的考生统一在当日上午办理报到手续;衡阳、邵阳、常德、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的考生统一在当日下午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考试时间为2017 年1 月1 日至4 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科目
日期
1 月1 日
时间







上午

9:00-11:00
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




下午

2:30-4:30
影视作品分析




(2)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 2017 年 1 月5日报到缴费,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娄底考生统一在上午办理报到手续;衡阳、邵阳、常德、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的考生统一在下午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考试时间为1 月6 日至8 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为8 日上午8:30~9:30。

表演类
   考试项目及分值
身高与形象50 分、专业技能220 分、文艺常识30 分,满分300 分。
   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 年12 月30日至31 日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53 号)报到缴费,考试时间为2017 年1 月3 日至8 日。
摄影摄像类
考试科目及分值
科类
考试环节
考试科目
分值






自我介绍
10分





面试
摄影作品分析
50分




摄影摄像类

回答考官提问
40分





笔试
综合知识及画面组合
100分




影视作品分析
100分






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 年12 月30 日至31 日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53 号)报到缴费,考试时间为2017 年1 月5 日至7 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科目
日期
1 月7 日
时间







上午

9:30-11:30
综合知识及画面组合
下午

1:30-3:30
影视作品分析

     音      乐
音乐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为 300 分,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1)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序号




考 试 科 目

占总分比例











声乐(含美声、民族、流行唱法)


1




75%

主科(任报一类)
钢琴





器乐









2

视唱



10%
3

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

15%


(2)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目










序号


考 试 科 目
占总分比例













①和声(笔试,180分钟)
30%
1


理论作曲

②作曲(笔试,180分钟)
30%





钢琴演奏
15%
















2


视唱


10%
3


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
15%
报考音乐教育专业或音乐表演专业还须参加面试。音乐教育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具有二专业(除主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的表演能力。音乐表演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气质、身高等专业条件,要求:①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好;②以声乐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以器乐、钢琴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③专业条件达到所报专业的规定要求。面试只计合格与不合格,音乐教育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能报考音乐教育专业,音乐表演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能报考音乐表演专业。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音乐类专业考试于2016 年12 月31 日至2017 年1 月9 日在湖南师范大学统一进行。考生凭《2017 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缴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按批次分主科门类
(声乐、钢琴、器乐、理论作曲)进行,考生报到时间安排如下:
顺 序
主科











第一批
声乐
长沙、株洲、湘潭、
12
月31 日上午
常德、张家界、益阳










第二批
声乐
衡阳、邵阳、岳阳、娄底、
12
月31 日下午


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



第三批
钢琴、器乐、
全省各市州
1
月1 日上午
理论作曲













报到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德乐楼(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①主科、视唱以及音乐教育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面试设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进行;②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在湖南师范大学“理学院大楼”、“至善楼”或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考试,统一安排在2017 年1 月2 日上午;③和声和作曲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德乐楼教室进行,统一安排在2017 年1 月3 日;④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考生现场报到时所发《音乐统考考生通知单》;⑤声乐专业的钢琴伴奏为跨界钢琴伴奏,声乐专业的考生可在 2016年12 月17 日至25 日前往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进行适应性训练,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可以登录湖南师范大学大学音乐学院网站查询;⑥考试所需的道具、乐器(钢琴除外)自备。
工作要求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考点要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确保组考工作顺利进行。
(一)切实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各考点要成立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组考工作方案;要选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主考、监考及其他相关工作,有直系亲属参考或自2016 年7 月以来参与相关专业考试辅导班工作、担任辅导课教师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与组考相关的工作;要加强考试过程和评分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个考试环节按照规定执行到位;要加强考试服务工作,切实改善考试环境;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加大考点装备建设,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生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对未上交的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考点要进行原件保存或完整扫描后电子化保存;对面试等测试内容,要全程录音录像保存;保存材料要清晰可辨、时限不得少于4 年。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中都能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确保考试过程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艺考培训活动,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考点高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二)切实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强考生身份核查,杜绝代考、换卷等严重违规事件的发生;要加大考风考纪监察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见附件 1 )的规定做好对违规考生的处理,并在当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在公布栏张榜公布考生违规事实(附件2);有关违规考生的记录表、名册(见附件3)、证据材料和公布栏缩印件,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报送我院监察与督查处。对于考生、工作人员及考点学校的违规行为,我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我院将建立艺术类统考考点退出机制,凡存在工作人员严重违规、考试管理混乱等违规行为的考点学校,视情节严重,坚决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考点资格。
(三)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和数据。考试结束之后,各考点要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Comsenz Inc.  

GMT+8, 2025-6-23 05:59 , Processed in 2.027612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